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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[打掃倉庫喜獲萬元硬幣 老婦兌紙鈔竟遭警送辦] [三立新聞] [2016-11-18]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9:28 AM     標題: [打掃倉庫喜獲萬元硬幣 老婦兌紙鈔竟遭警送辦] [三立新聞] [2016-11-18]

本帖最後由 西瓜汁小梅 於 2016-11-18 09:30 AM 編輯

【新聞主題】:打掃倉庫喜獲萬元硬幣 老婦兌紙鈔竟遭警送辦

【新聞出處】:三立新聞

【發布日期】:20161118

【新聞內容】:


彰化縣1名63歲的莊姓老婦,昨天拿著1袋50元硬幣,前往台銀彰化分行兌換,行員定睛一看,整袋硬幣竟全是第4代舊幣,駐衛警隨即上前詢問,莊婦只回:「我清掃家中雜貨櫃時發現的!」此番說詞仍無法說服警員,加上200枚硬幣僅3枚真幣,警方訊後將莊婦依行使偽幣罪移送法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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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台銀彰化分行駐衛警上前關心硬幣真偽。(圖/翻攝畫面)

警方表示,現今市面上流通的50元硬幣為第5代,莊婦持有的第4代硬幣,早在91年便停止發行,昨天她持整袋硬幣欲兌換成紙鈔,不過行員一摸發現觸感不對,隨即持放大鏡仔細檢視,果然並非真幣,駐衛警遂告知她已觸法,莊婦趕緊喊冤表示,她父母之前有開雜貨店,倉庫裡存放不少硬幣,最近她清掃家裡時,無意間找出這批硬幣,才會想說拿來兌換,她也不清楚硬幣從何而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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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台銀行員拿出放大鏡仔細檢視硬幣。(圖/翻攝畫面)


台銀指出,第4代50硬幣回收迄今已逾15年,市面上幾無民眾行使該款硬幣,真幣光澤較佳,圖紋立體,假幣中間金黃色部份則顏色暗淡,外框銀邊部份亦較淺,圖紋則較為模糊,用肉眼即可辨別其中差異,由於這批舊幣可能涉嫌偽造,警方只好將莊婦移送法辦,並將這批偽幣送交央行進一步鑑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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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莊婦持有的偽幣與真幣明顯不同。(圖/翻攝畫面)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其實只要把偽幣沒收銷毀即可,送辦有點小題大作除非她是偽幣集團之一。


作者: JOHN0917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9:39 AM

這個警員可以對該婦說法去查明呀,
法不外忽人情,如果查出說的不是屬實那就送辦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0:11 AM

問題來了,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偽幣集團的?
他說是他父母雜貨行留下來的,如何證實?
最多,也只能證實他父母有沒有開過雜貨行
所以偽幣集團只要開個雜貨行就不能抓?因為可能是他營業所得啊

愚民永遠是愚民
現在的證據就是"持有偽幣",在其他證據證明他清白之前,他就是嫌疑人、嫌犯甚至於犯罪者
作者: ted8850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0:41 AM

一袋只有3枚是真的 太誇張 是說知道是假的還跑銀行 算他有勇氣
作者: p01508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0:47 AM

沒辦法阿! 偽造貨幣重罪,警不送辦,那換警被送辦,

而且警會被關更久;普遍都說警要業績,可曾想警不作為就要坐牢...

回本文,我來寫小說:

婦人的父母經營雜貨店童叟無欺,但人心不古顧客用偽幣(早期偽幣超流行),

莊姓夫妻 好棒棒的 知道不能讓"偽幣"荼毒生靈,於是乎不計成本的將此"物"收集起來,

然後煽情的貼上"凡莊家子孫不得使用,輕者禍延子孫,..."之類的警語,

可事與願違,封條戲劇性的勾起婦人的好奇心,打開了潘朵拉的盒子,

結果-移送法辦。

恩...我要積分。
作者: 西瓜汁小梅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0:48 AM

jcme 發表於 2016-11-18 10:11 AM
問題來了,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偽幣集團的?
他說是他父母雜貨行留下來的,如何證實?
最多,也只能證實他父母有 ...

在其他證據證明他有罪之前,他就不是犯罪者!!法律有所謂無罪推定原則,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無罪,除非被證實及判決有罪。
作者: jowei15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0:49 AM

她應該不知道是偽幣吧,不然的話還拿到銀行去換,那不是笨到爆了!!!
作者: avon3226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1:33 AM

本來是喜事變成壞事,可以請求調查證據呀!
作者: 71123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1:37 AM

本帖最後由 71123 於 2016-11-18 11:38 AM 編輯

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,該條第一項規定,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,推定其為無罪。同條第二項規定,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,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。
他到銀行兌換鈔票(證據), 已經屬於現行犯,警方是以"行使偽幣罪"移送法辦。
而不是以'偽造貨幣"移送法辦.如果警方要以'偽造貨幣"移送法辦,才必須提出對方有偽造貨幣的事實(證據)


作者: aeriality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2:00 PM

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16-11-18 10:48 AM
在其他證據證明他有罪之前,他就不是犯罪者!!法律有所謂無罪推定原則,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 ...

主要是數量惹的禍~~200枚硬幣只有3個是真的197枚假的,光這個數目比就能送她進監牢了

這本身就可推斷為偽造貨幣之嫌疑人,有沒有罪要看法官,但進警局是一定的,畢竟嫌疑人身分就掛在那

至於會不會洗掉嫌疑人~~就要看說詞跟警方是否能找到其他有利於他的證明
作者: kn4624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1:25 PM

本帖最後由 kn4624 於 2016-11-18 02:00 PM 編輯

如果今天持有者是壯年男子呢?
大家還會覺得小題大作嗎?
台灣民眾老愛用個人觀感來斷案。
與個人觀感不符的判決就是恐龍法官 。
台灣媒體也很清楚這一點,
老愛下爛標題來賺收視率。
某政客也很清楚這一點,
打著全民司改來騙選票。




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1:55 PM

本帖最後由 jcme 於 2016-11-18 01:58 PM 編輯
西瓜汁小梅 發表於 2016-11-18 10:48 AM
在其他證據證明他有罪之前,他就不是犯罪者!!法律有所謂無罪推定原則,意指一個人在法院上應該先被假定為 ...

刑法196條
"行使偽造、變造之通用貨幣、紙幣、銀行券,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收受後方知為偽造、變造之通用貨幣、紙幣、銀行券而仍行使,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交付於人者,處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。"
他是以現行犯的身分被抓到的,你還要什麼證據?
今天他可不是因為"製造偽幣"被抓,而是"使用偽幣"的現行犯

至於你說的無罪推定原則本身就是個笑話你不知道嗎?
無罪推定原則,是指"在被證明他有罪之前都是無罪的"
也就是說完全可以靠栽贓、偽證、誣陷讓一個無罪的人有罪
同樣,也可以通過滅證、偽證等方法讓一個有罪的人無罪
這不過是政客們的遮羞布而已,居然還有人會把這當成真理?
(別說什麼偽證、栽贓是違法的,他本來就有罪,還怕滅證?他本來就是誣告了,還擔心違法?你是三歲小孩嗎?

今天一個人有罪、無罪,不是人、神或法律決定的,是自己
他跨過那條線,他就是有罪;他沒跨過去,他就是無罪
真正的問題是,那條線在哪裡?
慢慢想吧,估計300年你大概能想通
作者: kn4624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2:12 PM

本帖最後由 kn4624 於 2016-11-18 02:18 PM 編輯
jcme 發表於 2016-11-18 01:55 PM
刑法196條
"行使偽造、變造之通用貨幣、紙幣、銀行券,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,處三年以上十 ...

如果你最後一段是對的,
那你提法律法條來作啥。
另外,
無罪推定原則是基本邏輯,
不管世上有沒有政客。

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3:16 PM

kn4624 發表於 2016-11-18 02:12 PM
如果你最後一段是對的,
那你提法律法條來作啥。
另外,

最後一段當然是對的
至於我有沒有想通?大概10年前就想通了,所以我活得很輕鬆

至於為什麼要提法律?
因為這是讓我能夠跟你們活在同一個社會的條件
我遵守法律,所以我可以跟你們一樣的生活
事實上,如果不遵守法律,我可以活得比現在更"好",但是並不一定會更"舒服"
我守法,則法律會保障我,我就不用擔心自己的安全
反之,我違法,則法律對立於我,怕倒是不太怕啦,但就跟蚊子一樣,天天在那繞也很煩

至於無罪推定原則,跟邏輯毫無關係
無罪推定原則只是"沒有違反邏輯",他並不是基本邏輯,你從一開始就搞錯了
所謂邏輯是無法被否決的,比方說"用一隻手擊掌"就不符合邏輯,因為擊掌必須兩隻手
當今天一個人我不確定他有沒有罪的情況下,他有罪/他無罪,都是可能的
可是無罪推定原則告訴你,他一定沒有罪,你說這叫邏輯?

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 ... 2%E5%8A%AB%E6%A1%88
這是日本的三億元搶案,廣為人知的"完美犯罪"
事實:
運鈔車少了3億元,被犯人拿走了,拿了不屬於自己的錢財,這是犯罪吧?這是有罪的吧?他是犯人吧?
你的邏輯:
沒有證據能夠證明"他"有罪,所以他無罪
你還要堅持你的"邏輯"嗎?
作者: K19740510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3:35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F89720932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3:39 PM

有沒有罪是有法官判定, 警察只是依法移送,

完全沒有錯呀,
作者: EDDY_M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5:12 PM

對呀 我也覺得 這個標題有問題
這樣一看 好像就是已經認為 警察有錯 婦人沒錯了
作者: 思念永恆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06:07 PM

前面兩位在吵"無罪推定"的人都冷靜一下

所謂"無證據證明之前 要當作無罪"是為了保障抓錯人或是被誣陷的人

一開始就當他有罪 怎麼調查都會有失偏頗 甚至出現用逼供的情形

並非指沒證據犯人就無罪(不過真的找不到證據也沒法判有罪就是了)
作者: 平淡幸福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0:05 PM

送辦只是過程
查明之後 確認真的不是故意
應該都會給起緩刑
或是不起訴
畢竟 市面上  還是有偽幣再流通
會認真去分辨的  我想 不是很多
所以 再不知情且非故意的情況下
應該都沒事吧
作者: r0929009560    時間: 2016-11-18 11:23 PM

太強了
以為有偏財運
結果是厄運
作者: 0928769102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1:49 AM

本來清出200枚50元硬幣是好事一樁.
老婦人自己也想不到會是偽幣吧.
作者: love0937549525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2:00 AM

我也分不清楚是真的假的啊
假的我幹嘛拿來換啊
作者: BC0951049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2:05 AM

問題是到底是誰藏那些假錢的
作者: aasbaaae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4:35 AM

這個就已經是現行犯了

放心吧

只要證實無主觀犯意

即使是碰上難纏的女暴龍也會從輕量刑的

檢察官就算要拼業績也不需要跟個老婦人過不去

頂多辯護律師從實體貨幣的弊端切入

但不要指望無罪
作者: gn02059233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10:37 AM

會不會是有人造假幣,藏在那剛好被她看到?
作者: 0938897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11:22 AM

印象中常曾經收過假幣,不過當時也沒注意就在7-11花掉了
反正又不是我製作的
作者: jankin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11:51 AM

真的有點慘,本來想說賺到了,結果要送辦。

作者: csvsc2a32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6:22 PM

問題來嚕 除非他是製作為弊集團 要不一般人或家人誰會知道阿
作者: leon599500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8:19 PM

搞不好歐巴桑真的是洗錢集團的!
作者: a103232    時間: 2016-11-19 09:51 PM

不管怎樣都要移送法辦呀
就算真的不知情
也有可能可以從她家倉庫查出什麼東西吧
如果真的去查她家倉庫
搞不好可以循線抓後面大尾的
作者: laokung3    時間: 2016-11-21 01:03 PM

真倒楣 這樣就被警察抓了 好慘
作者: RR5906    時間: 2016-11-22 02:50 PM

我覺得 依法辦事 是對的
只是 未來若能佐證 疑犯的清白 若能給予清白則更加完美
是說...雜貨店能拿到那麼多偽幣 也是頗令人起疑竇... 銷贓處嗎
作者: 白蓮梵天    時間: 2016-11-22 07:14 PM

以為撿到寶
結果吃到牢
真是倒楣到家了
作者: wangminyuan    時間: 2016-11-22 07:35 PM

不知者應該是無罪吧, 法官到時候應該要體諒老人家。
作者: banhwazong    時間: 2016-11-22 09:32 PM

硬幣無法查明來源是問題吧 羅生門了吧
作者: monster66629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2:21 AM

看了才想到已經多久沒看到這種50圓了
作者: a0931115062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2:38 AM

本來以為挖到寶結果挖到一個大地雷
作者: kc92305002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4:30 AM

這件事
說真的
不能說是警察吹毛求疵
而是擔心老婦人是詐騙集團派來換錢的
所以多多少少會太過警慎
作者: tailent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1:58 AM

本帖最後由 tailent 於 2016-11-23 11:58 AM 編輯

警察的基本原則本來就是只要有一點可疑就要進行扣留, 但抓歸抓他又不能判刑, 哪來的小題大作?
那如果這位婦人事後被查出真的有犯罪, 那樓主是否要再寫一篇向警察同仁道歉文章呢?
作者: no1hugo2000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2:05 PM

現在市面上假的第五代偽幣也很多,應該要去掃當偽幣集團,加重刑責,大家都是賺辛苦錢。
作者: 海盜奇犽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2:24 PM

其實去銀行存款或是兌換錢幣,行員發現是偽幣應該是當場沒收掉,除非金額數目巨大才會叫警察過來,
作者: king6824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2:24 PM

可怕的是她父母以前可能用偽幣找錢給客人
作者: zu00696939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2:34 PM

沒理由一個阿嬤拿著偽幣去大辣辣的換吧? 真的要查應該馬上先查在地居民吧?
尤其是倉庫所在的屋子內成員  或是倉庫所在地有沒有可以輕易讓人翻過的牆
作者: huang2671868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2:39 PM

真正的偽鈔集團應該不會去銀行兌換, 但她持有偽鈔就是現行犯, 警察人員將她逮捕並沒有做錯任何事, 經過調查應該就會真相大白.
作者: 077711686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12:39 PM

wangminyuan 發表於 2016-11-22 07:35 PM
不知者應該是無罪吧, 法官到時候應該要體諒老人家。

不知者無罪??

你是活在宋朝嗎....

不要說台灣  全世界的開發國家都不可能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


作者: yrcyrc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6:29 PM

法不外忽人情  況且老年人應該也不知道是假的
只能說規定就是規定  不過希望能額外考慮該情況
作者: a33109926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6:34 PM

真是太雖小了
莫名其妙就被抓去關了
作者: asd24252622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7:56 PM

這是沒辦法的事情沒有查明前他一就是嫌疑犯
就只能等到查明了才知道他是不是偽幣集團
作者: m7956760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7:56 P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nsmx1rex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7:58 PM

通常阿婆是不會想太多的...就這樣落入了陷阱~到底是真假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
作者: justfun111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7:59 P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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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joe36547    時間: 2016-11-23 08:34 PM

本人以為可以得到一筆意外之財,想不到竟然全部都是偽幣,這下不便損失錢財,還要吃上官司。
作者: michaellu1989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1:56 AM

先起訴 查明事實後無罪就沒事啦 不用大驚小怪吧
作者: BruceSmith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1:58 AM
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作者: cartman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6:23 AM

樓上一堆不懂法律卻講得和真的一樣
所謂無罪推定原則,是給法官斷案時用的,關警察什麼事?警察不負責審判,只負責蒐集證據。檢察官則是認為證據力已充分證明犯罪,檢察官不需要證明嫌犯百分之百才能起訴,只要覺得七、八成就是有罪,就可以起訴。至於會不會被判刑,那是法官的事。

基本上,警察只要覺得有犯罪嫌疑就得移送,不然就是吃案。哪怕這個犯罪嫌疑不到一成,也得移送給檢察官,請檢察官做進一步調查。至於檢察官,則要評估這個案子起訴後的勝算有多少,起訴的法條是否正確,基本上沒有七、八成以上的勝算,不會隨便起訴,如果連五成的勝算都沒有,檢察官大概會說服嫌犯認罪,然後檢察官從輕發落,至少做個業績。如果勝率連兩成都沒有,大概就是不起訴。。至於法官,在刑法的審判中,現有證據沒有九成以上的心證,是不會隨便判刑的。不是要求檢察官補強證據力,就是直接判無罪。
作者: jaichen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6:34 AM

犯法就是犯法~~
什麼叫無知~~ 這叫白目吧~~
外面一堆三寶在路上~~
常用一句 不知道這樣違法了....就可以無敵開外掛....


電器產品上經常都會附一本使用說明書吧~~
可是總是一堆三寶~~看都不看~~
就直接打去客服罵東西有問題啊 派人來修~~
違法就是違法~~還通容什麼~~沒抓三寶去槍斃就很好了~~
作者: kou7898777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6:45 AM

不送辦怎麼啟動偵查,現在就是有"老婦可能是偽幣集團的相關人"這個合理的懷疑,偵查階段和審判階段根本分傻傻分不清楚
作者: signin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12:08 PM

個人是覺得說不一定,是當年婦人父母所收到偽幣,所以收起來,沒想到多年後被挖出來。
作者: tony61161214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12:34 PM

我也有一堆50元硬幣
要找個時間來檢查一下囉
以免到時候出問題
作者: oginome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12:58 PM

有沒有罪要看法官怎麼裁定,藉此離清也好~
作者: tinder888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2:06 PM

原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,沒想到卻是送辦!
作者: vvikimo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2:38 PM

警察不該見獵心喜,
老婦如果知道這是未必還會去換嗎?
愚蠢又沒有同理心的爛警察!!
作者: qwe196282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3:24 PM

一整袋只有三個真幣也太誇張了吧= =
作者: ms61aki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7:50 PM

哈哈哈  笑死我了  在貪小便宜啊
關到死 哈哈哈
作者: OoKILLERoO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8:26 PM

各位鍵盤警察、鍵盤檢察官、鍵盤法官豪

大家這裡審的很開心ㄛ

嘻嘻

法律條文都很熟喔
作者: fanky01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8:26 PM

老婦人應該不知道吧
沒說這一袋硬幣到底值多少錢呢
作者: qq7423969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8:28 PM

jcme 發表於 2016-11-18 10:11 AM
問題來了,你怎麼知道他不是偽幣集團的?
他說是他父母雜貨行留下來的,如何證實?
最多,也只能證實他父母有 ...

在法官判決前  他都是無罪的  法律上有無罪推定原則喔
作者: rayloveyou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8:35 PM

很難講, 不要看到老婦就不管~~~說不定他家人就是在做偽造硬幣的....
作者: playing99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08:43 PM

我有用過那種50元耶
真懷念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6-11-24 10:13 PM

qq7423969 發表於 2016-11-24 08:28 PM
在法官判決前  他都是無罪的  法律上有無罪推定原則喔

又一個把無罪推定當作免死金牌的白癡
今天他是"現行犯",懂嗎?使用偽造貨幣的現行犯
還要什麼無罪?他使用偽造貨幣就是犯罪了
作者: kcah    時間: 2016-11-25 05:29 AM

啊... 原來是 假硬幣啊... 如果 真的 只是 撿到 也 太 倒霉 了吧...
作者: s885240    時間: 2016-11-25 05:44 AM

很多老人都分不清楚真假了
不然為啥做出來的都去傳統市場消費
不然就是傳統的雜貨店
現在假50搞不好連銀行自己都分不出來了
作者: eynydowns    時間: 2016-11-26 01:27 AM

請謹記無罪推定原則
或許她是真的不知情呢
作者: 濃秀明    時間: 2016-11-26 03:15 PM

好懷念的雙色50元硬幣啦~這應該沒收就好吧~有那麼嚴重嗎。
作者: a5720104    時間: 2016-11-26 09:44 PM

真幣跟偽幣的大小差這麼多
連質感都有相當大的差別
這名老婦人應該不至於分辨不出來吧
感覺內情並不單純
作者: auke258    時間: 2016-11-29 10:46 PM

本帖最後由 auke258 於 2016-11-29 10:46 PM 編輯

偽造貨幣重罪,警不送辦,那換警被送辦,
只能說無心拿到偽造貨幣的人倒楣
.
作者: kp831012    時間: 2016-11-29 11:37 PM

法理不外乎人情

希望給老婦人一次機會吧

畢竟他可能也不知道
作者: qq7423969    時間: 2016-12-3 10:45 AM

jcme 發表於 2016-11-24 10:13 PM
又一個把無罪推定當作免死金牌的白癡
今天他是"現行犯",懂嗎?使用偽造貨幣的現行犯
還要什麼無罪?他使用 ...

= =  這位朋友  我的意思不是指無罪推定是免死金牌
他這個行為  確實已經觸犯刑法的行使偽幣罪(我太久沒翻法律書籍有點忘記是不是這個罪名了)
只是在說明  在法官確實的判決出來前  他都是無罪的
雖然我們都知道他的行為確實觸犯刑法  但是法官還沒有下達判決  所以目前''尚是''無罪
並非一昧袒護  另外也請收回白癡兩字  我想我並沒有得罪或攻擊你的言論  已請你保持一定的尊重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6-12-3 02:11 PM

qq7423969 發表於 2016-12-3 10:45 AM
= =  這位朋友  我的意思不是指無罪推定是免死金牌
他這個行為  確實已經觸犯刑法的行使偽幣罪(我太久沒 ...

呵呵,"現行犯"無罪,那請問是憑什麼逮捕他的?
莫名其妙警察就可以逮捕一個無罪的人?
作者: idkid    時間: 2016-12-3 07:23 PM

警察這做也是要找出源頭來防堵阿,
天曉得這是不是有心人託老婦編一套說辭出面來更換。
作者: qq7423969    時間: 2016-12-4 02:41 PM

jcme 發表於 2016-12-3 02:11 PM
呵呵,"現行犯"無罪,那請問是憑什麼逮捕他的?
莫名其妙警察就可以逮捕一個無罪的人? ...

我沒有說他無罪啊??  我說的是  在法官判決前''尚''是無罪
說起來不過就是先後順序  不大影響結果  
至於憑什麼逮捕他  他的行為  即使他自辯不知情
但行為確實觸法  那麼警察當然要帶她回去詢問
我們用兩種假設推論
一  他真的不知道  那帶她回去詢問  他應該還是說不知道
然後由檢察官提起公訴  法官判決  然後看是要再上訴還是定讞

二  他知法犯法  那不逮捕他  放她回去  之後他就跑路了  
那警察不就顯得很無智?  
兩個推論都是要帶她回去的  差別是他之後的口供和答辯
以及有沒有''犯意''  會影響他最後的判決
而且有嫌疑  就可以帶回去詢問  更甚者可以拘留等等
不一定要現行犯才能逮捕  
作者: jcme    時間: 2016-12-4 07:30 PM

qq7423969 發表於 2016-12-4 02:41 PM
我沒有說他無罪啊??  我說的是  在法官判決前''尚''是無罪
說起來不過就是先後順序  不大影響結果  
至於 ...

"尚"無罪?
既然沒有罪,怎麼能抓他?
歡迎你繼續凹
犯法=/=有罪?呵呵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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